发布日期:2023-04-11
根据《邢台学院关于2023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邢学院教[2023]7号)要求,现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予以公布。
公示期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17:00前以书面形式向化学与化工学院学院教科办反映。联系咨询电话:0319-3650158。
附件: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(面试)成绩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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